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回
只用了两小时
民警蜀黍就迅速破案了
厉害了,我的哥!
发生了什么!?
且听小编道来......
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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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8时40分,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队接报警称:在该县老公安局路口,一辆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将一老年妇女撞倒,其下车将伤者扶起后又驾车逃离现场。
接警后,事故处理队队长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察,现场没有发现遗留物。据伤者反映,该电动车驾驶人是一位年轻女性,身穿红色外套,将老人毛某撞倒后,又将其扶起,老人要求到医院做检查,该驾驶人就直接驾车离开了现场。
(图中红圈标记处系该女子)
了解线索后,民警与县公安局合成作战室取得联系,调取了事故时间段该路口的监控视频。通过视频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身穿红色外套,戴红色帽子,电动车上有挡风棉,其驾车离开方向是水镜路东。民警随即又调取了水镜路自西往东沿途视频,发现肇事者。
(图中蓝色电动车系该女子所骑电动车)
掌握到该肇事人的行驶路线后,民警立即赶到商业街,沿路查找该肇事车辆,在一家火疗养生馆门前发现了该肇事车辆,随后民警找到了姚某,民警遂将姚某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图中红圈标记处系该女子)
经查,姚某交待了其于当天上午8时22分,骑车去上班,行驶至县公安局路口右拐时将一名老年妇女撞倒,后下车将其扶起,听着老人说要去医院检查,认为老人没有伤,所以就没有理会老人,而是直接骑车离开了现场的事实。
2017年4月5日,交通肇事逃逸的电动车驾驶人姚某被依法行政拘留。民警依据相关法规对姚某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蜀黍:警察蜀黍很厉害的,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哟!
来源:南漳县交警大队
编辑: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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