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号,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在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被抽样单位“襄阳天美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尚宴餐厅” 1个批次的餐具抽检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了解,2024年1月25日,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襄阳中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襄阳天美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尚宴餐厅使用的盘子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餐具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人员操作不规范。
当事人使用清洗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目前,襄阳天美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尚宴餐厅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餐具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按照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严把食品安全关。
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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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鹏
编辑:王晨可 | 校对:黄娟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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