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将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昨日,我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据悉,我省检察机关将针对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刑事诉讼监督;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结合办案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要求,要切实树立大局观、整体观、长远观,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担当。要用有力的行动推进,最大限度发挥专项工作优势。要全面履职尽责,持续保持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高压态势。要坚持因地制宜,集中查办和监督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要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为湖北绿色发展和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小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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