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商家注意了!没有实体店禁止送外卖!

一到工作日

在网络上点餐

吃外卖的生活也随之开始了

只需在网上轻轻一点

快递小哥马上向您奔来

足不出户,

一顿可口的饭菜便送到了咱的办公桌上。

 

 

虽说酱紫省时省力省时间

但也有可能网上美食的背后

藏着看不见的风险……

 

网上的店铺图片光鲜亮丽,实地探访却是“苍蝇小馆”;菜品图片色泽诱人,到手后却发现卖相与其严重不符,照片成“照骗”。今后这类现象将被明令禁止。

 

“没有实体店将禁止送外卖?”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外卖圈就被这样的新闻标题刷屏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这意味着

此前无实体店

在自家厨房做外卖的网络餐饮店

或将被强制退出市场

网络餐饮,必须要有实体店铺?

记者登录某外卖网络平台进行搜索,发现提供外卖服务的商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为实体餐饮店,在本身的经营基础上加开了外卖服务。另一类则只做外卖,店名多为某某外卖,店铺的详细信息中记载的地址,也多在某小区或家属院。

记者随机找到了一家位于樊城区新华路的外卖商家,对方表示自己有实体店,但只能外送,不能在店内就餐。记者看到,这家店有一个临街的门面,但店内只有一个前台和一个后厨。老板说:因为我们就只做美团,想的就是只做美团。”

 

 而另一家位于春园路的外卖商家就更为隐蔽,记者在一片民房中没能找到商家所提供的地址,最终还是通过外送的方式取到了餐品。外卖店老板:“因为我们之前厨房太小,搞那个搞不了,现在的厨房我们配置还蛮大,两个厨师,一个专职配菜,两个打杂,我们自己配送,有七八个配送员,就这样的。”

 

 

 

那么,像这类外卖商家的店铺属不属于实体店铺呢?据媒体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回应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并未限制商家是否应当具有可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因此,新的外卖管理办法,也不会强制要求实地店铺必须提供堂食。

法律人士指出,不管是否提供堂食,餐饮经营者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

新法规对于实体店铺的硬性要求,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 周麟律师:因为如果没有实体存在的话,在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就存在盲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相关职能部门在进行追责的时候将很难追责到位。”

外卖平台,明确哪些经营职责?

新规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强化了网络第三方平台的监管职责,要求平台必须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审查,签订协议,并在平台公示其相关证照,还要对商家的网络餐饮经营活动进行抽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网络第三方平台也不能"袖手旁观"。

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 周麟律师:一旦经营者出现了相关的法律责任,而网络第三方又不能提供相应的资料,消费者是可以要求网络第三方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网络第三方可以在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再向餐饮经营者追偿。”

 

据了解,这一新规目前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可以登录国家食药监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新规细则,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编辑: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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