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11月22日1时起空气扩散条件逐步改善,空气质量大幅好转,4时至9时空气质量等级为“优”。按照《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决定自11月22日1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同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响应解除后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措施,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网上巡查监管力度,密切关注生产企业在线数据波动,持续做好日常监管。城管部门加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力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企业及其他排污单位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防止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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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鹏
编辑:易安然 | 校对:黄娟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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