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1.枣阳市第一实验小学教师李金勇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4月9日晚,李金勇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光武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一桥北端路段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1年7月28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金勇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21年11月,李金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枣阳市供水总公司退休职工孙兴刚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3月12日晚,孙兴刚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沿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新华路二桥北侧路段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1年9月15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兴刚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1年12月,孙兴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由其所在单位调整退休待遇。

3.枣阳市环城办事处侯井小学教师陈军醉酒驾驶机车问题。

2021年3月6日晚,陈军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人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人民路与就业路交叉口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1年6月22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军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21年11月,陈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枣阳市杨垱镇余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余伟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6年1月7日晚,余伟涛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襄阳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受到罚款二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余伟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张晋滨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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