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襄阳3女婿被查……

2月2日(大年初二)襄阳女婿携家带口、带上礼物给老丈人拜年,席间难免会喝两杯。昨天,樊城有三位女婿因酒后开车上路。结果,被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民警查获。

当天中午,人民广场警务平台在人民西路柿铺段设卡检查,强化节日期间路面管控,严防因酒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14时许,一辆黑色小型客车在临近柿铺检查点的路边停下。附近执勤民警上前查看情况。

一身酒气的黄某称刚和丈人、亲友吃完饭,对方劝他喝了点啤酒。他反思自己不应该抱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经民警对黄某的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查,其检测数值为54mg/100ml,黄某存在酒后驾驶行为。民警对其做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拖移机动车处罚。

15分钟后,一辆蓝色轿车再次停在检查点附近的路边。驾驶员王某向民警反映,就在老丈人家喝了点黄酒。其坐在副驾驶的妻子也下车忙着解释:“大年初二谁不在娘家喝点酒的!”民警强调着说,可以喝酒,但不要酒后开车。

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与此前被查的黄某数值一致,也属于酒后驾驶。知道半年内因驾驶证记12分、不能再开车这一处罚后,王某表示走老丈人,就喝了点黄酒。半年内不能开车,这让以开车为谋生手段的他有些尴尬。

15时许,尚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客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变道,钻进了道路最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并快速向前行驶,最终,该车被检查点的民警拦下。该车除驾驶人尚某外,副驾驶及后排座还坐有包括妻子在内的3名亲友。

随后,尚某被带去检测,其结果为126mg/100ml,涉嫌醉驾。尚某称,和家人聚会喝了一杯白酒,家就在附近,想着不会遇上警察,就开车上路了。尚某因涉嫌醉驾,被警方刑事立案侦查。

“今天不是大年初二吗,怎么交警下午还会查酒驾?”2月2日下午,襄州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查获一名酒驾嫌疑人时,他一脸茫然,竟称已摸清交警查酒驾的规律,没想到交警没按常理“出牌”。

当天下午,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襄州区古驿镇古凉路附近设点开展查处酒醉驾行动,利用快速酒精检测仪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筛查。

下午3点20分,交警拦停一辆车牌号为鄂FA57**的轿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驾驶人陶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核实,陶某还属于二次酒驾,2017年3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襄州区交警大队二中队查获。当时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照计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这次除了罚款和吊销驾驶证外,还要接受行政拘留的处罚。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已经被查过一次酒驾,应该不会再违法上路了。面对交警的询问,陶某的回答让民警忍俊不禁:“听朋友讲,春节7天长假大部分交警都放假休息了,是绝对的酒驾安全期,一般都是晚上检查,哪知道交警下午也查酒驾。”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导致陶某喝酒后还敢大胆驾车,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据襄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会增多,是酒驾违法的高发期,为遏制因酒驾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从除夕到元宵节,襄州交警将持续保持对酒醉驾的严管高压态势,在辖区重点路段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弹性查纠模式,令酒驾违法行为人无法与交警“躲猫猫”,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除夕至今,已查获酒驾4起,疑似醉驾3起。


记者:张教辉 | 通讯员:梁政、李琦雯 

编辑:小花 | 审核: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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