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人数锐减!“离婚冷静期”奏效了

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共有17531对夫妻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了离婚申请。其中主动撤回的有176对,超期失效的有6778对。二者之和即为本年度提出申请又未离婚者,占总比达到39.7%。同时,还有1682对正处在离婚冷静期。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离婚冷静期规定,从双方登记离婚开始30日内,法律规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而双方都没有申请撤回的,可以认定为双方同意离婚。在冷静期满之后,双方就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图片源于网络)

据介绍,在未执行此制度之前,市民提出申请,即可离婚。2020年,我市婚姻登记机构接到离婚申请16080起,办理数也为16080起;2019年接到和办理数均为1819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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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郭晶

编辑:潘梦婷 | 校对:刘媛

责编:郑海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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