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缓解环城南路与盛丰路交叉口交通拥堵现状,保证行人、非机动车过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环城南路与盛丰路路口部分通行方向限制通行。
一、环城南路与盛丰路交叉口西侧(岘山文化广场前往胜利街方向)禁止车辆左转驶入盛丰路、禁止车辆掉头,取消路口西侧人行过街横道线。早晚高峰增加盛丰路方向放行时间。
二、环城南路与盛丰路交叉口由西向东需左转或掉头车辆,请前往环城南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市三十六中路口)掉头。
三、所有机动车(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外)均应遵守限制通行规定。
四、本通告自2021年5月10日起执行。
记者:谢洋
编辑:苏琦琦 | 校对:牛晗静
责编:周群 | 审核:王海安 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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