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市场监管局致全市餐饮单位和消费者的一封信

全市各餐饮单位及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广大市民朋友们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健康的春节,全面落实各方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我市冬春疫情防控无疏漏,现对全市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全市各级餐饮单位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所有进入人员须佩戴口罩,实行“扫码+测温”进入。合理设置桌椅间距,控制单桌用餐人数和人员安全距离,主动提供并严格落实“公勺公筷”,制止餐饮浪费。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要及时劝阻,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或社区、卫健部门)。

二、保障就餐环境干净卫生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坚持戴口罩上岗,杜绝带病上岗。做好日常消杀,加强经营场所通风换气,安装油烟净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不提供未经消毒、消毒不合格或消毒标识不真实完整的餐饮用具。

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采购食材包括食品相关产品,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从正规渠道购进。拒绝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证不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制品。不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汉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不得圈养和现场宰杀活禽。不采购、使用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广大市民朋友、消费者

一、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场所卫生状况良好、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后注意索取发票等凭证。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汉江非法捕获物等食品原料加工制成食品。

二、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期间自觉做到“非必要不出门”“非必要不聚会聚餐”。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避免参加,并落实报告制度和有关健康管理规定。遵守对来襄返襄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特别是对来自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及时报告。

三、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自觉落实好“一米线”“戴口罩”“隔位坐”等疫情防控措施。进入酒店须佩戴口罩,主动“扫码+测温”进入,用餐前后清洗双手并做好消毒,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打喷嚏、咳嗽要遮掩,讲卫生讲礼仪。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反对餐饮浪费。

全媒体记者:李雨龙

编辑:尹梦媛 | 校对:杨振华

责编:彭梦迪 | 审核:曾雄飞  王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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