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店违规出售感冒药品
襄城区市场监管局责成立即停业整顿
2021年1月15日,区市场监管局排查发现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305分店一购药人员体温超过37.3度未报告的问题,当即责令该药店暂停营业,进行整改,要求该药店今后做好对全体员工的培训,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立即将购药人信息向当地王家洼社区进行报备,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了报告。后通过社区了解到:该发热人员系一般感冒发热,目前该病人已体温已恢复正常。2021年1月16日下午,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药店已整改到位。
2021年1月13日17点55分,市民邵某独自一人到位于襄城区庞公路的某药店为其丈夫陈某购买感冒药。经药店员工张某某询问购药人得知:陈某因受凉感冒,需要购买感冒药“感康”一盒,之后,药店员工张某某未按疫情防控规定向邵某出售了药品,并通过疫情常态化管理系统上报了用药人信息,表明用药人体温是37.3度,也未及时按疫情防控规定向当地社区及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告。
襄城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16日
编辑:孟子君 | 审核:曾庆红、尹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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