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农业农村局、襄阳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了《襄阳市非法捕捞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其中明确指出,举报非法捕捞行为,最高奖励1万元,以鼓励公众参与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全面整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汉江渔业资源环境。
《襄阳市非法捕捞行为举报奖励试行办法》明确了举报范围,主要包括:
1、在汉江襄阳段及南河、北河、小清河、唐河、白河、唐白河、蛮河等主要通江水域和市域内其他种质资源保护区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地笼网”“迷魂阵”等渔具渔法的行为;
2、违法生产销售电鱼、毒鱼、炸鱼的工具、药物和“地笼网”等行为;
3、“三无船舶”涉渔行为;
4、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加工、食用汉江野生鱼的行为;
5、市场主体以“汉江野生鱼”“江鲜”为噱头进行的宣传行为;
6、违反垂钓有关规定的行为;
7、其他非法捕捞行为。
《办法》还公布了举报要求和举报途径,号召全民参与汉江“十年禁渔”行动。
此《办法》的出台在全省尚属首例,历经多次征求意见和集中讨论,是襄阳市落实习总书记“十年禁渔”、长江流域禁渔通告和襄阳市禁渔通告的重要抓手,将全面推动“禁渔令”在襄阳的落实落地。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苏琦琦 | 校对:张曼曼
责编:姚城 | 审核:周嘉宾 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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