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区首家小区配建公办幼儿园今日正式移交

今天,襄阳市首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的公办幼儿园,正式移交樊城区教育局。该幼儿园位于樊城区仙桥路,建筑面积约2100平米,能容纳六个教学班级,预计提供180余个学位,在满足翡翠华庭小区孩子入园需求基础上,能辐射周边包括人民西路、汉江路、松鹤路、振华路在内两公里的适龄儿童入园。樊城区教育局表示,将争取在明年春季投入使用。

樊城区教育局表示,目前在樊城人民路、建设路片区,公办幼儿园只有樊城区直幼儿园一所,而随着恒大翡翠华庭等新建楼盘的交付使用,使得这一片区的公办幼儿园更是紧缺。根据市政府2014年出台的政府35号令,樊城区政府决定,将恒大翡翠华庭小区配建的这所幼儿园,移交给樊城区教育局,办成一所规范的优质的示范公办幼儿园。


另据了解,今年下半年,九街十八巷幼儿园航宇幸福家园幼儿园也将移交给樊城教育局。其中,九街十八巷幼儿园为公办园,航宇幸福家园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

据了解,为解决城区学前教育入园贵、入园难问题,2014年2月,市政府就出台了第35号政府令,明确要求,“新建居住小区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或者户数达到1500户及以上的均应配建幼儿园,否则不审批规划”,相关权证办理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名下。然而,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得到严格落实,不少房产开发商配建的幼儿园,并没有移交到地方教育部门,而是办成了高价的民办幼儿园。

为此,2019年2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襄阳市市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办法》(原市政府令第35号)重新公布实施,市区(含襄州区)新建居住小区,包含商品房开发、保障性住房、征迁安置房及“两改两迁”项目等,都应按照规定配建相应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和居住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许可配建幼儿园或擅自改作他用的,由规划、房管、国土、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擅自改作他用的,除依法查处外,还要责令限期恢复,追究违约责任。

樊城区教育局综合教育股副股长张珂介绍,樊城区近年将有十几所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逐步移交给政府,移交完以后会办成公办园,在满足公办的前提下,也会办成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全媒体记者:方兵 / 通讯员:付晓方

编辑:苏琦琦 / 校对:张天泽

责编:姚城、曾雄飞 / 审核: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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