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拟定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度0.90元

日前,市物价局出台《襄阳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拟定方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方案》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电动汽车运行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汽车运行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充电设施的成本情况(含17%增值税成本0.9126元/度),参考武汉(0.95元/度)、宜昌(拟定0.9元/度)等地标准而制定的。

《方案》确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

充电电费按国家和省价格部门规定执行。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

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充电度数收取费用,上限标准暂定为每度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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