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发布疫情防控战时十条纪律

为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防止因履职不力导致不能按期清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襄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出台襄城区疫情防控战时十条纪律,全区各乡镇办、区直部门、村(社区)若出现下列情形,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主要负责人一律就地免职再调查处理。  

1.居家大排查走形式,排查结果不真实的。    

2.大量无关人员在街面、路口、村口聚集的。    

3.对密切接触者漏排、漏登导致未隔离的。    

4.对城乡困难群体保障不到位,或因城镇(村居)群众生活物资配送不到位,导致人员购物聚集的。    

5.居民小区门岗、村组卡口24小时封闭管控不到位,人员值守出现断档的。    

6.辖区内出现人员聚餐、聚众赌博的。    

7.对发热人员送医、送诊程序不规范的,陪同送医人员不到位的。    

8.对省市两个《通告》宣传发动不深入、覆盖面不宽、群众知晓率不高的。    

9.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饮酒的。    

10工作不负责、排查不到位,因履职不力导致歼灭战之后“四个清零”没有结零的。

襄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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