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襄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6年12月21日政协襄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免去林芳立同志市政协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苏超时、古有良、陈学政3位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付晓明同志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绍华同志市政协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涂跃国同志市政协经济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杜昌焕同志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建军同志市政协教文体卫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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