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实施信访举报“阳光反馈” 为178名干部澄清正名

“举报内容不实!”近日,在湖北省保康县法院中层干部会上,法官张艳眼泪打转。当天,保康县纪委监委当场宣布,经查证“举报不实”,为她及其他2名法官澄清正名,这令她更加坚信,组织永远是自己坚强的后盾。

“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核实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对举报问题属实的,予以严肃惩处;对举报内容失实的,予以澄清正名,帮助干事创业的干部消除顾虑、轻装前行。”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吕义斌表示。

今年4月,谷城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王继军来到庙滩镇自来水厂,通报关于厂长杜安东的信访举报调查情况。

自从被举报“贪污挪用水厂巨额公款”后,杜安东始终觉得有块大石头压在心头。接到举报后,谷城县纪委监委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实,自来水厂曾濒临倒闭,2005年杜安东取得经营权后,尊重职工意见,让职工入股、分红,目前水厂固定资产和收入均增长近4倍。

王继军介绍,由于杜安东在水厂占股最大、分红最多,引起少数职工不满。“一些职工对股份制经营模式缺乏认识,误以为厂长贪污腐败。”

调查结果得到了职工认可,这让杜安东如释重负。

诬告、错告会伤害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如何去除这种伤害?“把事情拿到太阳底下晒一晒,就清楚了。”襄阳市纪委常委周敬芳说,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着力做好信访举报件查否的“后半篇文章”,推行“阳光反馈”,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查否情况采取当面反馈或书面说明的形式告知被举报人,同时综合采取召开党组会、党支部会、村民代表大会以及村务公开、专题通报等方式公开反馈调查处理结果,为被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据统计,2018年以来,襄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为17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有效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按照襄阳市纪委监委要求,该市多地还出台相关规定,对诬告、恶意举报者进行严肃处理。

去年重复信访件有17件,今年以来1件都没有。南漳县东巩镇水坑村的变化,让镇纪委书记宋玲感到“查处诬告者很有必要”。

8月7日,该镇纪委当着水坑村20多名村民代表的面,给村党支部书记贺某澄清正名,同时通报,村民许某因长期恶意诽谤贺某贪赃枉法,被公安机关拘留。

诬告陷害、恶意举报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在于成本较低。“错告是因举报人对政策理解偏差或有误解,经解释后便能消除疑虑;诬告是恶意的,带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个人目的性,所举报的情况是随意编造的,意在打击报复。”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副主任邹俊说,“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者必须严肃查处,不能姑息!”

全媒体记者:杨襄宜

编辑:陈政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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