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 樊城法院首试微信视频庭审

14日上午,樊城法院太平店法庭一场庭审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其间,法官和当事人突然拿出手机,打开微信视频聊起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方当事人在外地做生意无法到场,只委派了律师出庭。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案情,法庭决定通过微信视频对当事人展开法庭调查。

据太平店法庭庭长李韬介绍,王某起诉张某,要求其偿还借款8万元,但在第一次庭审时,双方均未到庭,仅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张某辩称,他与王某的丈夫是好朋友,经常一起出去打牌。一次,王某的丈夫把钱输完了,怕妻子责怪,于是张某出于义气,帮其圆谎,出具了一份借条。张某表示,签名是伪造的,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借款事实。

然而,王某的代理人对借条的详细来源并不清楚。为了便于查清案情,法庭宣布休庭,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借条笔迹进行鉴定,同时传唤当事双方本人到庭。

14日上午,该案二次开庭,张某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但王某因在外地做生意,暂时无法赶回,仅委派律师出庭。于是,承办法官李韬决定尝试利用现有的技术条件,通过微信视频远程开庭,同步直播,让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在手机前“面对面”地开展庭审,相互发问。双方当事人对此意见表示认可。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在手机镜头前针对出具借条的原因、地点、王某的经济能力等焦点问题展开陈述和辩论,还原了基本案情。因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还有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考量,待厘清事实后将择期宣判。

李韬介绍,农村外出务工和做生意的人员较多,为了参加庭审而往返跑路,十分费力,采用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据了解,这是樊城法院首次采用微信视频进行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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