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啥嘞?KTV存酒过期竟然被充公!

一次喝不完的酒,可以存在酒吧里下次来时再喝,实在很方便。然而,市民王先生存在KTV里的酒,取酒时却成了大难题,一不小心,这酒就成了商家的了。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说:十月份左右,他去位于襄城区檀溪中路的好声音KTV唱歌,中途在KTV买了48瓶啤酒,期间只消费了24瓶酒,还有24瓶酒没打开,然而KTV却不给退酒,只是告诉王先生可以代为保存。

考虑到将酒存在KTV,下次来KTV再喝也挺方便的,宋先生便同意将酒存在KTV,随后工作人员给他了一个张存酒的小卡片。

12月的一天,王先生再次前往好声音消费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之前存在好声音的酒时效已经过期了,若要点酒需要重新付费。

针对王先生的遭遇,记者实地来到檀溪中路“好声音KTV”进行了解。前台工作人员拿出一张存酒小卡片告诉记者:每张卡片上都有编号,一旦客人认可,这张卡片一分为二,商家存档一份,客人拿走一份,凭卡取酒。卡片上面写有存酒日期,存酒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作废。

12月7号晚上7点多,记者接到好声音总部一位姓朱的负责人电话,对方就此事向记者解释说,存酒时只所以设置一个月的期限,主要因为酒水都有一定保质期,如果存放过期,容易引发纠纷。

而在王先生看来,这些未开封的啤酒一旦退回到KTV,照样可以消费,并不会因为闲置而过期。

意识到自己的解释有些牵强,这位负责人又表示,实际遇到卡片过期的客人,前台会上报给有权限的人,一般情况都会给续转,或者让消费者将酒拿走。之所以出现这起纠纷,应该是前台工作人员没有沟通好造成的。这位负责人表示将主动联系王先生,向其解释道歉。

律师说法:

那么,在整件事件当中,消费者存酒过期后,商家是否有权处置呢?有律师分析说:

如果经营者和消费者约定了寄存期限,寄存期满后,经营者只是不再履行保管责任,但不能擅自把酒水处理掉或据为己有,因为酒水的所有权仍归消费者所有。如果经营者并未征得消费者的同意而擅自处理酒水,消费者则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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