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野生动物 难逃高警火眼金睛

2019年8月25日21时10分左右,高警一大队民辅警在邓保高速大薤山收费站例行夜查时,发现一辆欲上高速的皮卡车,车厢内一蛇皮袋子内有东西在蠕动,在未知情况下,执勤民警没有贸然打开袋子查看,询问驾驶员得知是买的家养动物。当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时,驾驶员明显慌张,欲将蛇皮袋子解开,执勤民警发现情况异常,迅速将驾驶员控制。

在执勤民警严厉质问下,驾驶员这才解开袋子,里面是是一只野生果子狸,前脚在捕捉过程中被夹子夹伤,已无法移动,准备带回家做了吃,本想着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人检查,不存想,刚上高速,路遇夜查民警,被当场查获。目前,该案件移交当地森林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公安部门提醒:野生果子狸,已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目录,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是不可以捕杀和食用的。同时,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期间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说,野味虽美味,代价更昂贵,我们一定要遵守国家法律,不要随意捕杀野生动物,更加不能为了一己之私去吃他们,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当前,襄阳市管高速为进一步确保辖区高速公路畅通无阻,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各大队实行常态化全天候巡查模式,对辖区高速公路进行24小时监控,民辅警严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一切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绝不留情,请一些不法分子不要抱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敬畏法律。

打击违法犯罪,高速安全保畅,襄阳高警永远在路上。

全媒体记者:谢洋

编辑:邵雪琦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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