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水管砸坏车 物业“推责”业主乱停放?律师表示:应该担责

人们都知道,高空坠物,哪怕只是掉下个鸡蛋,也可能伤人,前几天,襄州一个排水管,砸坏了业主的电动三轮车,高空坠物的隐患令人害怕,可面对业主的追责,物业却表示,这事儿得怨业主不该停车。

葛师博家住襄州区园林小区14号楼,8月14号他把三轮电动车停在所住的单元楼下,竞被从天而降的两截排水管给砸了。

这两载排水管是从楼房外墙脱落的,葛师傅认为, 物业缺少维护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所以物业应该承担责任。可物业却答复说,这事儿只能怪葛师傅自己。

襄阳乐福因物业公司负责人潘春生表示,小区有三车停车位, 但葛师博没有停。


葛师傅说,小区确实有三车停放点,但没有汽车停车位,业主的汽车乱停乱放,把三车停放点也占了,他只能自己找地方,说到底还是物业管理没到位。

到晚上了草皮上到处都是车,走个人都没得办法,早上路口能堵半个小时,进不来出不去,葛师傅说。

更何况,业主们要追责的是高空坠物,如果水管脱落,砸到的是人呢,物业难道能还怪行人不该走吗?对于葛师傅的追责,律师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的悬挂物发生脱落而造成损害的,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刘新平讲到,物业公司作为外墙下水管道的管理人,应当对下水管脱落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业主未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指定停车位上,自身有一定过错, 应当适当减轻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最后,园林小区物业方面承诺,葛师傅的损失,他们会承担部分责任,同时将对小区所有的外墙排水管道进行安全检查。

全媒体记者:丁丁、陈雅芳

编辑:彭梦迪/ 校对:苏琦琦

责编:周群/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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