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曝光栏”
第二期来啦
占道经营、乱贴小广告、电动车乱停放
……
不文明行为
曝光你没商量
樊 城 区
地点: 长征路中医院对面
当事人: 王世均违法行为描述: 电动车乱停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处罚结果: 罚款50元
地点: 樊城区幸福路
当事人: 陈威
违法行为描述: 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出店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樊城区大庆西路
当事人: 李长会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樊城区建华路
当事人: 王小芝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襄 城 区
地点: 襄城区骧龙国际小区
当事人: 卞军成
违法行为描述: 张贴小广告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清除现场小广告,罚款50元
地点: 襄城区骧龙国际小区
当事人: 何介虎
违法行为描述: 张贴小广告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清除现场小广告,罚款50元
地点: 襄城区胜利街六化建医院
当事人: 毕发英
违法行为描述: 在六化建医院内张贴小广告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清除现场小广告,罚款50元
地点: 襄城区人保公司家属院
当事人: 余襄华
违法行为描述: 在人保公司家属院内张贴小广告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清除现场小广告,罚款50元
地点: 襄城区南苑小区
当事人: 徐邯桂
违法行为描述: 在南苑小区内张贴小广告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清除现场小广告,罚款50元
襄 州 区
地点: 襄州区名城路
当事人: 刘会付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襄州区航空路
当事人: 王秀勤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襄州区林荫路
当事人: 姜长磊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襄州区市场路
当事人: 王克明
违法行为描述: 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出店经营行为,罚款20元东津新区
地点: 东津新区惠民路
当事人: 李群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东津新区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
当事人: 郭舒芳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东津新区东津世纪城
当事人: 香辣牛肉面馆
违法行为描述: 小吃店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出店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东津新区劲松路
当事人: 沙县小吃
违法行为描述: 小吃店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出店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发布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责任编辑:刘江溯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