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搬进住宅区!律师: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需业主同意

在居民楼里开餐馆除了要办相关手续,还要征得左邻右舍的同意。而眼下襄城一个小区的业主们不满的是,楼下的住宅要变成运营商的机房,这虽然不是餐馆,没有直接经营,可他们同样不答应。

黄先生家的房子在襄城内环线一个还建房小区的三楼,最近他发现楼下装修动静有点大。

黄先生讲到,进到他们家一看,里面把所有的墙都打通了。

二楼的204室装修如此不一般,让黄先生很吃惊,而打听后得知204室将成为电信公司的一个机房。

黄先生讲到:“小区住宅楼里面是纯居民住房,又不是商用的。”

业主李女士也觉得它有辐射,不应该让它呆在这里,坚决反对 。

负责施工的襄城电信局方面认为,居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很多小区都建有通讯运营商的信号传输机房。

襄城区电信局建维部主任赵斌讲到,根本不存在辐射,因为这个机房主要提供是有线传输的信号,噪音方面都是做了隔音处理的,不会产生扰民的噪音污染。

这名负责人出示了一份省环保厅的文件,其中明确了传输机房设备主要是由光端机、综合布线柜、综合开关电源柜等设施组成,而这些设施没有射频发射功能,不发射电磁波。电信方面解释说,这个机房以后将服务于周边十多个小区的电信通讯。

赵斌解释:“我们这个机房是拆迁还建我们原有小区的机房,我们为了配合拆迁,经拆迁指挥部审批,还建到这个1栋204,我们原来是机房,现在还是做机房。”

志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李先生讲到:“这个他出过图纸的,这边施工图纸是这样的,你只要是承重的部分,没有改动,其它都是框架结构,他只改动他们室内的,没有说是在外墙上打孔。”

居民们对此仍有疑问,如今不少居民楼里开餐馆都要征求居民意见,用作电信机房就不算改变房屋性质了吗?

律师郑建国介绍,电信设施是电信开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商业性使用,电信企业将纯住宅用做机房,实际上改变了该房屋的性质。

律师介绍,按照《物权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虽然没有明确住宅房屋不能改做它用,不过如果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们同意,否则也不能施工建设。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讲到,那都是单位自己去协调,哪个单位放这,哪个单位去协调,如果遇到业主投诉,那么这个运营单位他要跟邻里之间协商好。

因为电信公司之前没有征求业主们的同意,眼下在业主们的投诉下,机房施工已被物业叫停。

目前,电信公司方面还在进一步协商此事。

全媒体记者:龚小燕 / 实习生:刘梦媛

编辑:彭梦迪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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