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认罚” 索赔时店家却“变卦”了

顾客和商家一旦起了争议,白纸黑字的协议应该是最能成为依据的。有位市民倒是捏着店家写好的协议,上面也明白写着逾期没完工怎么认罚,可等他拿着协议索赔时,签协议的一方不认了,从中协调的一方也不管了。

小汤去年准备在自家楼顶安装阳光房,通过朋友推荐在欧亚达建材家具店定购了一套保宁门窗,双方约定去年年底交付使用。可由于门窗配件尺寸不符等原因,装修工程直到今年3月还没竣工,小汤找到了保宁门窗和家具商场追责。经过多次协商,在商场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保宁门窗的销售人员签了一纸协议,承诺在4月份完工,并赔偿给小汤3千元,如果工程到4月还没完成将认罚6千元。

“的确是在4月20号把这个天窗给装了,但是这些缝隙漏水都没人处理,一到下雨天就有隐患,当时四月份谈协议的时候说是给我全部处理好。”消费者小汤说。

小汤说,到了6月20号以后,天窗才没有漏水了,他拿着赔偿协议找到保宁门窗要求赔偿六千元,对方却表示,签协议的是店面销售人员,不能代表保宁门窗做决定,别说赔偿六千元,就是协议白纸黑字写明的3千元也不可能赔。

“我们只接受法律仲裁,我们不接受任何的调解。”保宁门窗公司吴经理说。

无奈的小汤再次找到了欧亚达建材家具的商管,可商场表示爱莫能助。

“他们这单子当时是私下交易,我们所有的售后承诺的基础是在我们商场里统一收银,这是他们私下交易,钱没有交到我们这里来。”欧亚达建材家具襄阳店商管负责人说。

欧亚达建材家具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小汤去年定购门窗时没有通过商场交款,与保宁门窗直接进行了现金交易,所以售后的问题与商场无关。

“(保宁门窗)他没有跟我强调这个事情必须要怎么付款,我直接说晚上微信给你转款行不行,他说可以,所以我就微信转他了。”消费者小汤说。

小汤不能理解的是,去年年底商场方面明明出面进行过协调,参与协调的负责人还承诺会负责到底,如今为啥就不认了。

“这个不用担心,我有任何措施不行的话,我们商场来。”欧亚达建材家具襄阳店商管负责人说。

“既然当初签了这个协议,就应该按照这个协议来执行,如果有了协议现在又不执行,那么,商场和商户他们的诚信何在?”消费者小汤说。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小汤手中的协议无论是保宁门窗的负责人还是工作人员签订,只要小汤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没有按期完工,都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约定的赔偿。

律师曹其国说,他的工作人员在经营场所卖给消费者天窗,那么这个行为本身是一个职务行为,工作人员承诺的消费者的约定,应当由商家来承担。

律师也指出,虽然小汤买天窗时没有通过商场统一交款,但并不表示与商场没有任何关系,作为消费者可以向商场管理方追责。

律师 曹其国说,消费者是在商场里面购买的商品,而这个协议也是在商场的见证下签订的,商场人员也对此做出承诺,至于说这个钱是否通过商场里面,打到商场里面,他们互相提成也好,这是他们内部关系的问题,不影响他对外承担责任。

眼下,小汤正在搜集相关的证据,准备起诉保宁门窗和欧亚达建材家具以维权。

全媒体记者:梁鹏

编辑:姚喻 / 校对:代丽思

责编:姚城/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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