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集中宣判12起危险驾驶案

8月5日上午,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座无虚席,12起危险驾驶案件正在被审判,此次集中公开审判醉驾案件在老河口市尚属首例。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肖某等12名被告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庭审中,12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认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醉酒程度、有无驾驶资格、是否造成事故及人员和财产损失、悔罪表现等情节后,法院对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2至3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全市社会各界人士和部分驾驶人共有50多人旁听。

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长乐晓刚介绍,2019年以来共查处酒醉驾驶830余起,其中醉驾59起。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安部“五个一律”要求,严查酒醉驾驶行为。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时刻牢记开车别喝酒、喝酒别开车。

全媒体记者:贵勇 / 通讯员:杨永定、徐德朝

编辑:苏琦琦 / 校对:孟子君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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