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这10个场所注意!我市将开展两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市安委会昨天印发《居民住宅小区、“十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即日起至9月20号,我市将开展居民住宅小区、“十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

整治对象具体为,居民住宅小区包括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居民区以及“三合一”、“多合一”、胶囊房等作为重点对象,“十小场所”包括购物场所、餐饮场所、住宿场所、医疗场所、教学场所、沿街商铺等。居民住宅小区整治重点有,电动自行车是否进楼入户充电;电缆井是否封堵严密;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锁闭堵塞;所属社区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有人员、有装备,实体化值班备勤;老旧小区(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还需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用具是否采取安全改造措施;是否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是否设置简易消防设施器材、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否在小区内违规设置胶囊房。

“十小场所”整治重点有,经营、生产、储存场所是否违规住人;人员密集或住宿场所是否封闭逃生窗,是否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乱接乱拉电气线路;是否在室内、公共走道内停放电动车充电;是否配置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通知明确,各地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排查整改责任,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开展排查,落实分类整治,强化工作督办,定期收集排查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对推进进度慢或排查质量差的单位,下发通报,督促整改。

“十小场所”排查整治范围清单

(一)购物场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二)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三)住宿场所:客房数50间以下的小旅馆; 

(四)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和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五)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5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六)教学场所:床位数10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七)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的服装厂、小型生产加工企业;

(八)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或者存放总量在200千克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

(九)物资储存场所: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

(十)金融、证券场所:营业厅在500平方米以下的金融、证券场所。

全媒体记者:黄超 / 通讯员:逯江毅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姚喻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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