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女子阻碍公安、消防联合执法被行政拘留10日

7月15日,湖北襄阳消防部门与公安派出所对高新区团山镇台子湾社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台子湾社区1组遭到1名女子阻碍执法,撒泼耍赖阻碍执法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甚至咬伤派出所民警,诬陷执法人员打人,最终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当天,襄阳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进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时,发现高新区团山镇台子湾社区存在大量由村民自建住宅楼擅自改建为家具生产场所的情况。由于场所内普遍存在原材料储存、家具生产加工、人员住宿、生火做饭等情况,属于典型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俗称“多合一”场所)。近年来,全国已发生多起此类场所的亡人火灾,教训十分惨痛。此类场所火灾荷载大、疏散通道被占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从业人员逃生自救能力差等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扑救难度大、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消防监督员联合辖区派出所立即对该社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立即会同社区网格员对辖区住户进行深入排查。在台子湾社区1组检查到第4户时,突然遭到一名李姓女子阻碍,该女子声称房子为其父所有,坚持要等父亲回来才能检查,执法人员立即表明执法身份,请求配合。执法人员准备拔掉铁门插销时,该女子突然情绪失控,用身体堵住门口,双手死死按住插销阻碍执法。该女子拒绝开门的态度引起了执法人员怀疑。执法人员立即控制该女子,强制打开房门检查。

检查发现,房屋后院为1栋多层村民自建住宅楼,一层、二层为家具生产车间、原材料堆垛、员工宿含、厨房,内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属于典型的生产、经营、储存、住宿“多合一”场所,消防隐患十分严重。二层阳台有2名女工正在进行沙发皮料切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襄阳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襄消委〔2019]4号)的相关要求,执法人员要求单位请立即停止生产、住宿活动,尽快搬迁至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场所。

这时候,该女子突然冲至二楼,诬告执法人员打人,要求“给个说法”。执法人员告知其可到派出所查询执法记录仪视频,并对其进行口头传唤,过程中该女子突然失控,咬伤执法民警的手腕,并大喊大叫阻碍执法,团山派出所民警赶至后将其控制。

该女子因阻碍执法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全媒体记者:段云锋 / 通讯员:王懿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卫润楠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