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炒作中考考试成绩将追究法律责任

7月13日上午,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教体、社会事务)局、市直相关学校及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学校排名并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各初级中学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社会或无关组织、无关个人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

各级各类学校除以成绩单、网站(电话)查询形式通知考生外,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公布考生中考成绩;不得按中考成绩给学生排名并在校内或向社会公布;不得在校外或校内社会成员可视范围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不得宣传学校中考高分率、考试平均成绩、重点高中录取率、中考“状元”信息等。

各地各校要全面加强所属“两微”公众号、QQ群和微信群的管理,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本通知中严禁宣传炒作的相关信息和内容一律不准在“两微”公众号、QQ群和微信群中进行传播。

市教育局提醒,近日有社会自媒体号,违法向社会传播城区初中学校中考排名等,这是违反教育部、教育厅一再强调的相关规定和通知的。

襄阳市教育局特向社会各界郑重声明:特此提醒广大家长和考生切勿轻信、偏信并传播未经证实的中考信息,以防对考生权益造成损害。对于恶意传播虚假信息或经非法途径获取的招考信息的行为,市教育局将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链接:

1.2019年5月21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初高中学校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高考成绩排名。

2.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意见》第10条完善作业考试辅导中规定: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中第四章 义务教育,(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中规定: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4、2019年3月21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通知要求: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全媒体记者:方兵  通讯员:陈建波

编辑:彭梦迪 / 校对:代丽思

责编:曾雄飞/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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