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期间受伤算工伤?相关部门说……

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后,很多职工享受到这一福利。可有人在带薪休假期间,意外受伤,那像这样的情况,还算不算工伤呢?

本月初,在本市一家公司上班的刘女士,准备趁小孩放暑假与家人一起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等她办完带薪休假手续,准备过两天出发的时候,却在家打扫卫生时摔伤了脚踝。受伤的她,想着虽然不是在公司受的伤,但自己是在带薪休假期间受伤,想知道这能不能报工伤。

网络配图

“虽然我是在家休息受的伤,但是也是在带薪休假。所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算不算工伤?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受伤人刘女士说。

刘女士觉得按照现行的工伤办法,职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都能够算工伤。按她自己理解,带薪休假也应该算上班时间的的部分。单位要给自己报工伤。那刘女士的想法有没有依据呢?

“带薪休假期间,因为私人事情受到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工伤最本质的三点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的事故伤害才可以申请工伤,属于工伤的认定情形。”市人社局工伤科科长张玉说。

张玉介绍,是不是工伤,必须要满足是不是在工作时间内?是不是在工作场所?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受伤,这三条硬杆杆,缺一不可。而刘女士虽然是带薪休假,但即不在工作场所,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至少两条必要条件都够不上,因此不算工伤。在带薪休假期间,有另外一种情况下受伤属于列外。

“如果在公休期间,单位临时安排工作,在做工作的期间受到事故伤害,也可以申请工伤,需要工伤科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最终确定是否是工伤。”市人社局工伤科科长张玉说。

全媒体记者:王晖

编辑:姚喻 / 校对:彭梦迪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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