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某等45人涉黑犯罪案今日开庭审理

今天,樊某等45名被告人涉黑犯罪一案,在枣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樊某自2010年开始混迹于襄阳城区的地下赌场,收取“治安费”。2014年,樊某结识了另一团伙头目王某(另案处理)后,形成由王某开设赌场、樊某收取“保护费”或“治安费” 的组织。该组织内部管理明确,人数众多,势力庞大,在樊城区、高新区长期以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或“治安费”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组织活动;并通过暴力、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一定区域内的赌场行业形成非法控制,被告人樊某通过收取“治安费”,获取违法所得262.19万元。该组织实施了27起刑事案件。其中开设赌场案20起,寻衅滋事案2起,非法拘禁案2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1起,包庇案1起,行贿案1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樊某带领组织成员开设赌场,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经营;被告人樊某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应对其组织成员为组织利益实施的全部犯罪负责,依法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他44名被告人应当分别以其所犯的罪行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次公开庭审,枣阳市法院采用7人大合议庭的庭审形式进行审判。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枣阳市检察院派出6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50余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及社会人士200余人旁听庭审。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庭审预计持续4至6天。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评议后择期宣判。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辛文

编辑:杨振华 / 校对:彭梦迪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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