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 保险公司同意理赔车主却不同意为哪般?

现在的私家车,基本都购买有全险,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就行。可高新区两位车主,在事故发生大半年之后,关于理赔的事还没有办完。更让人意外的是,迟迟不理赔的原因不是保险公司不愿意赔,而是车主不同意赔偿。

高新区汉江北路与关羽路交汇处,目前没有安装信号灯。去年11月份的时候,市民王先生在开车经过时,其左边路口驶来一辆宝马汽车,由于避让不及两车相撞。交警现场勘查后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王先生负次要责任。据王先生讲,在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过程中,对方车主提出了额外的要求。

王先生告诉记者:“对方车主当时在出了事故以后,他让我给他三万块钱现金,他才走这个保险的程序,他的意思是他的车伤了,车贬值了,明显就是敲诈,但我一直没有理会。” 

事故发生后,王先生的车辆由所投保的华安保险定损维修,共花费24000元。对方的车辆第一次定损31000元。两辆车的维修费用加起来是55000元。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理赔,按照保险公司目前通行的规则,主要责任承担70%的维修费,次要责任承担30%的维修费。两个车主要准备好理赔资料,分别到两家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综合算账,承担次要责任的王先生,承保王先生车辆的华安保险公司只需要承担其中的30%,也就是16500元。可过后不久,人保财险承包的车主又对车辆进行了第二次维修,又增加了32000元的费用。

“因为我们保险公司第一遍给保险公司定损,定的是方向机维修,经过修复了以后,还是无法修复成功,然后我们做了更换处理,所以做了3万块钱更换方向机的维修费用。”人保财险理赔中心车险分部黄经理讲到。

由于对方的维修费用增加,王先生车辆所在的华安保险需要承担的费用明显增加,由原来的16500元增加到26100元。虽说增加了一万元的的费用,但对车主王先生来说,都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只是当他对方车主所投保的人保财险申请理赔时,却被要求先与负主要责任的车主进行协商。

人保财险理赔中心车险分部黄经理讲到:“第三方的车主(王先生)并没有向我们人保车主支付次要责任的损失赔偿,所以我们车主也迟迟没有把本来主责的损失赔偿给第三方车主。” 

王先生讲到,对方的保险公司一直说是对方的车主不同意他们付款,他们付了以后,车主要找他们扯皮。所以,保险公司现在被这个对方的车主牵着鼻子在走。

人保财险理赔中心车险分部黄经理介绍,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他们必须要征求被保险人的同意,才能把这个款项支付给第三方,目前这个情况下,他们没有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所以他们无法支付给第三方。

人保财险理赔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所承保的车主认为,自己虽然承担主要责任,但车辆的损失更大,按照七三开的比例划分,王先生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也要向自己赔钱付,他担心同意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付后,王先生所在的保险公司不赔付自己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只好尊重客户的意见。只是双方互不信任,对双方都不利,双方都得不到对方保险公司应该承担的赔偿。那么,如果对方迟迟不同意,王先生就没有办法了吗?

黄经理表示,如果他们双方迟迟协商不好的话,他们建议第三方车主先向他的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做代位追偿,对方保险公司再向他们保险公司做追偿处理。 

保险业内人士则表示,王先生所投保的华安保险和对方车主所投保的人保财险两家公司,完全可以主动协商,让两位车主分别在自己所投保的公司办理完相关理赔手续,两家公司再根据维修费用和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核算,确定其中一家公司向对方保险公司支付应该承担的费用。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姚喻

责编:周群/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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