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为伤残却不能办残疾证?残联:司法鉴定和残疾评定不一样

办理残疾证,需要进行相应的残疾等级鉴定。近来,襄城有位残疾人表示,他已经做过司法鉴定,认定了自己的伤残,不需要再做其他鉴定了,可残联却表示,这种鉴定不是一回事儿。

襄城的张师傅因为残疾证到期,前两天来到襄城区残联要求换证,却被工作人员拒绝了。

张师傅说,他因为患有糖尿病,导致视力下降,2007年时做了“左眼球摘除”手术,右眼视力也很微弱。2009年,张师傅办理了视力二级残疾证,有效期十年。2011年时,因为报销商业保险的需要,张师傅在本市一家司法鉴定所,对自己的病情做了司法鉴定。可残联方面表示,张师傅的司法鉴定不能作为残疾症换证依据。

张师傅说:“我这份司法鉴定虽然是2011年出的,但是眼睛不跟其他的病一样,只有越来越严重,越来越看不见,不像其他的病一样能治好。”

襄城区残联工作人员冯俞说:“司法鉴定和残疾评定不是同一个标准,司法鉴定有十个等级,残疾等级只有四个等级。”

襄城区残联工作人员说,司法鉴定、工伤鉴定、残疾等级评定,虽说都可以鉴定病情,但评级的标准不一样,不能混为一谈。因此,残疾等级评定,只能到残疾评定机构进行。

冯俞介绍,指定的机构,都是由卫计部门批准,省残联备案,并且鉴定医生都是经过专业培训、有残疾评定资质的。

残联方面还提醒,第一批二代残疾证都是2009年集中办理的,今年,仅襄城区就有2600多名残疾人需要换证,张师傅遇到的问题其他残疾人也要注意。而且至少要提前一个月进行残疾评定和换证。

全媒体记者:郭晶 / 通讯员:胡元明

编辑:苏琦琦 / 校对:陈政

责编:曾雄飞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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