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转变”促更好履职——樊城区政协全面提升提案工作质量纪实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既反映政协组织、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又关系到提案的参政建言效果。近年来,樊城区政协始终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履职的重要平台和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进行探索与创新。通过制定《政协樊城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提升办法》和《政协樊城区委员会提案质量促进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以“三个转变”,不断提高提案质量。一批高质量提案,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以及区直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由“个人提案”向“集体提案”转变

多年来,提案以政协委员个人提出为主,集体提案比重不高。为顺应新时期发展,樊城区改变长期以来委员个体独立思考、调研、撰写、提交提案的做法,将提案提交的任务交由各专门委员会、各政协联络处(活动组)、各党派、各界别以及政协各参加单位,由他们组织相关政协委员,共同完成选题、定题、调研、撰写等任务。

王寨街道办事处政协联络处在组织政协委员多次调研的基础上,集体商讨提出“关于大力扶持我区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建议”,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引导,先后为35家企业争取房租补贴580多万元,为24家企业争取县域调度资金1.2亿元,为51家企业争取国家、省、市扶持资金2242万元。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分别组织市建行、华夏银行、邮政储蓄与55家企业对接,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帮扶企业融资。

实践证明,集体提案把委员个人的想法和集体的智慧、个人的主张和集体的意见充分融合在一起,站位高、选题准,涉及各方面,能够充分反映、集中体现各自所联系群体的利益诉求和优势专长,较好地体现履职成效,提案质量较高。

由“集中启动”向“经常性工作”转变

樊城区将提案征集作为闭会期间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从年初提案交办后,到年底全会召开前,将提案征集与办理工作交叉同步进行,改变长期以来,临近全会启动提案征集工作的做法,使征集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充分。

去年3月提案集中交办之后,4月立即启动新一轮提案征集工作。各提案提交主体根据政协提案委的统一安排,分头组织委员在选题定题的基础上,开展调研、视察、座谈、走访活动,广泛搜集情况,联合分析问题,共同撰写提案文本,保证提案产生于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通过反复商讨凝聚共识,最后形成高质量提案。

据统计,去年樊城区政协共收到提案102件,经审查立案89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87.25%,立案率创历年新高,实现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通过组织专委会委员网上在线商题定题、实地调研、充分酝酿、认真撰写,合并完善产生一批例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开发建设长寿岛的建议”“关于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的建议”等高质量提案,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以及区直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由“部门内审”向“多方会审”转变

樊城区政协在提案产生的环节上严格把关,推行立案“四方会审”制度,即区政府法制办、政协提案委、提案提交主体、委员四方共同协商审查提案文本,引导提案人不断完善提案。

提案提交主体拟选主题,需报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能定题;提案文本草案,报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后,方能提交;待提案提交汇总后,对一案多事由而又无法确定承办单位和建议不具体以及超出区域办理权限的提案指导修改,对主题、内容相近的提案与提案人协商沟通后并案处理,对不符合《提案工作条例》规定不能立案的向提案人解释说明。被立案的提案,报经区政协分管副主席和主席审签后,方能移交区政府进行交办。

截至目前,通过“多方会审”方式,共完善、补充、合并提案42件,参与的政协委员认为,这种方式有利于将问题形成合力,增加提案的“含金量”,有利于解决问题,既增加了审查关口,又把审查工作前移,确保对提案质量进行有效控制。据悉,近两年来,樊城区已没有因撰写质量不高、程序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交办不精准而产生的提案办理工作推诿现象。通过“三个转变”,樊城区实现提案质量全面提高,提案办理实效明显增强的目标,更好地发挥了政协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编辑:陈丹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