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十一不得”承诺“上墙” 纪检监察纪律“上心”

“我承诺,不接受商人老板、监督对象、涉案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吃请,不出入不健康或有损形象的场所……”

近日,襄城区纪委监委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省纪委监委《关于10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并举行“十一不得”行为规范集中承诺仪式。

集体宣誓

“‘十五不准’出台不到半年,省纪委监委又制定了‘十一不得’,释放出内部监督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打铁必须自身硬,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管理“三圈”,打好“预防针”、拧紧“总开关”,除加强自身建设,为配偶子女当好“廉榜样”外,还要发动配偶子女当好“廉哨兵”,监督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三圈”。

签订“十一不得”承诺

刚从区工商局转隶来的青年干部彭彬在签名墙上郑重地写下自己的名字,他说道“从维护市场秩序,到维护党的纪律,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工作生活中,我将认真对照‘十一不得’和‘十五不准’要求,自觉做到政治上明白、思想上清醒、生活上干净。”

进行分组讨论

“做到‘三管住’和‘两放开’。‘管住口’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同时,‘放开嘴’做好纪律规矩宣讲员,‘放开腿’当好基层廉情信息员。”就如何贯彻落实“十一不得”行为准则,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表示。

据悉,为确保“十一不得”和“十五不准”行为规定得以落地生根,该区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在区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平台及时发布,接受全区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并组织交叉检查和明察暗访,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决不护短,坚决查处。

通讯员:喻娥

编辑:王晓 / 审核:曾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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