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4日,保康民警正为16名农民工发放追讨工资。
5月11日,保康县公安局民警入村走访时获悉,该县过渡湾镇某土地整改项目工程承包方,拖欠16名保康籍农民工工资6万余元,而引发民工不满。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县警方在及时采取相关稳控措施后,当即抽调警力会同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追讨。在经过历时3天的调解奔波,最终为1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64840元,并于5月14日如数发放到民工手中。
全媒体记者:谢洋/ 通讯员:欧阳智慧、余诚
编辑:彭梦迪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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