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对宅基地试行“有偿使用、有偿退出”

“赵书记,落花潭小区建设真快!”12月9日,收到宜城市流水镇刘台村党支部书记赵永东微信发来的照片,远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的40岁农民刘学军开心不已。

这天下午,记者在落花潭小区内看到,塔吊、工人正在热火朝天忙碌着,部分农家别墅已封顶。赵永东介绍说,小区一期工程建设房屋72套,目前仅七组就有29户居民有意入住。

“新房子选址比老宅基地距离街道更近,还配套有学校、医院。”电话里,刘学军说,他家的老宅占地约500平方米,而新房子按规定占地不到200平方米。未来,小区里还将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垃圾处理站等设施。

去年3月,宜城市成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15个试点之一。在农村宅基地确权、赋能的基础上,该市通过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200平方米以内的按征地补偿费补偿,超占面积按土地补偿费的70%补偿。”宜城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宜城市宅改办)负责人表示,该市试行《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鼓励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

目前,这里的8个试点村已收取有偿使用费总计186万元,112户农民腾退宅基地258.2亩。该市规划的流水镇刘台村落花潭小区等8个居民聚集区建成后,可容纳6181户39882人,节约土地5462亩。

据宜城市宅改办统计,该市农村宅基地总户数10.66万户,但“一户多宅”达到8700户,超占面积的达到8.63万户。

宜城市规定,对宅基地超出200平方米的部分收取有偿使用费,促使“一户多宅”“小户大宅”的农户有偿退出宅基地。

“宅基地超过200平方米的部分,每年还要按规定交钱。”刘台村二组村民李成林家是“一户两宅”。有偿使用政策实施后,李成林退出老宅基地,不仅获得7700元补偿,还从此不用每年再支出300多平方米的老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村委会回购村民自愿退出的宅基地,资金来源是宅基地有偿使用收益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奖补。”赵永东说,村民宅基地退出后复垦成耕地。这样的土地一锹挖下去就能看到蚯蚓,是真正的生态“宝地”。

宜城市宅改办负责人介绍,该市完成宅基地改革后,可新增耕地5万亩,农村人口人均耕地增加0.1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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