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人 注意了!重点森林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进入春季,天干物燥,并且这几天风力也不小,山上如果有了火源会很快蔓延。昨天下午,羊祜山上因为有人在坟前烧纸,引发一起火灾,幸好扑救及时,大火没有继续扩散。

昨天下午一点五十分左右,市国营林场护林队接到消息,说羊祜山以西可能发生火灾,让他们及时查看现场,当队员们赶到后,羊祜山以西半山腰正浓烟滚滚,森林中的大火正从山下向山上蔓延,仅用了十几分钟,大火就被扑灭了。

大火熄灭后发现,过火面积已达到六、七百平方米,许多树枝已经快被烧断了。市国营林场护林队队长熊义刚说,“今天是四级的风,如果今天没有扑灭,大火会一直烧到山顶。因为山上的花梨树叶子厚,所以火势很猛。”

随后赶到的林业、民政等部门负责人查看现场表示,这次火灾因为市民及时发现,及时报警,又及时扑灭,造成的损失并不大,但性质恶劣。市森林公安民警勘查后初步认定,火灾是祭祖上坟烧香引起的。

在现场,大家发现一座新坟前,有祭祀后留下的残留物。森林公安民警调查发现,发生火灾的地方属市烈士陵园管理处管辖,这座引发火灾嫌疑的坟墓,竟然是2016年才埋到山上的,而早在2014年以前,岘山就严禁到山上埋人。市烈士陵园管理负责人表示,这座坟怎么埋到这里的,他们也不知道。

目前,市森林公安和民政部门,分别对火灾以及私自在岘山上埋人展开调查。“如果是上坟引起火灾的话,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对个人的处罚是两百到五千元。”市森林公安局刑警队长周钦说。

就在相关部门对羊祜山火灾展开调查时,昨天下午三点半左右,他们又接到消息,称岘山贾冲水库大坝下面又发生火灾,短短几个小时,岘山上发生两次火灾,难道就没有办法制止火源上山吗?

昨天下午三点半左右,登山爱好者陈女士刚走到岘山贾冲水库,发现大坝坡上竟然着火了。好在当时山上保洁员和众多的登山人都在现场,大家拿着棍子、扫把把大火扑灭了。保洁员刘师傅说,昨天下午他一直在现场,根本没有看到火源,这里突然着火是一个烟头引起的。

一个下午,岘山两次着火, 引起了相关部门负责人重视。而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介绍说,早在2002年11月1号,《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已出台并开始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每年的十一月一日到第二年的四月三十日为全省森林重点防火期, 出现干燥、高温、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戒严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市森林公安局刑警队长周钦说,在重点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对个人处罚两百到两千元,如果造成损失的话,纵火者依法赔偿损失。

面对即将到来的祭祀高峰期,市防火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昨天也明确提出,无论是岘山还是其它山林,清明节期间都要按照《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查找隐患,防微杜渐。

“要强化值守和巡查,如果丰崎爱生火灾,要有专班人员及时扑救。”市林业局副局长王谦说。市防办主任卢正山说:“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防火责任,没尽到防火责任造成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可以处五百到五千元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五千到五万元的罚款。”

全媒体首席记者:汪洋

编辑:周杰 / 校对:姚喻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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