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办法的出台,让电动汽车充电不再难!

新能源汽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电动汽车,因为其较低的使用成本,又有利于保护环境,是时下政府推广、百姓喜爱的车型。但电动汽车的充电不方便问题一直困扰着车主。根据本市前不久出台的相关规定,今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将通过多种方式普遍建设。

目前,本市市民购买电动汽车的数量已有两万辆左右,随着电动汽车技术的不断升级,续航里程越来越长,电动汽车已成为不少市民的购车首选。但让电动车主唯一感到不便的是,充电设施不太完善,往往只能回到所居住的小区充电,或者是赶往公交、供电部门建设的充电站才行。要想让市民放心大胆的购买、使用电动汽车,当务之急需要大规模建设充电桩。为此,日前市政府办下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物流车场站等配建的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用充电设施为辅助的充电服务网络,在城际间及对外通道上形成以高速公路服务区、长途客运站、城际客运站和加油站、加气站为主要轴线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走廊。对于小区、商场等场所配建充电桩,则分别执行不同的比例。

“今后,襄阳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李秀芝说。

除了对新建小区、以及公共场所建设充电桩有明确的要求,对于已经开始建设、在建的住宅小区、交通枢纽、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社会停车场、道路停车位、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场所,管理办法也要求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1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充电桩。也就是目前一些在建的楼盘、商场等,以及路边停车位都将改建充电桩;而在老城区,建设充电桩将成为改造工程的项目之一。

李秀芝说:“旧城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时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改造工程。”

目前,电动汽车基本在城区内行驶,稍远一点的距离则不敢上路。为让电动汽车大胆上路行驶,管理办法要求,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安装条件。让电动汽车行驶到哪里都能够随时充电。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周杰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