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实施,文明养犬 邻里和谐

樊城春园东路社区成立于2001年,是一个村改居社区,辖区内很大一部分都是私房,很多居民还保留以前的养犬看门的习惯。为此,居民之间常因养犬产生纠纷和矛盾。

自3月1日《襄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社区工作人员深入网格,多次为居民宣传、讲解《条列》中文明养犬的相关内容,希望居民遵守《条例》,文明养犬。近日,社区工作人员联合片警和城管队员,对于居民反映强烈的两处集中养犬的地方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犬主人办理相关手续,不扰民,文明养犬。两户犬主人已将犬移出居民区,并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条例》的实施,规范了养犬人的行为,也缓解了邻里之间的关系。

全媒体记者:龚小燕 / 通讯员:李佳

编辑:姚喻 / 校对:大华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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