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设施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

2017年7月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联合市发改、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规划、总工会、妇联等8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相关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开展母婴设施建设工作。

在母婴设施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建设、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母婴设施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2018年各地各单位加快了母婴设施建设速度和财政投入力度,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全市在医院、机场、车站、商业中心、旅游景区等场所已配置母婴设施场所176个,配置率为88.5%,总设施面积达到2996.6平方米;在建母婴设施16个,设施面积222平方米;尚未开工已列入2019年建设计划7个。为方便群众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快速获得母婴室的地理信息,提高母婴设施的有效利用率。根据省卫健委要求,全市已将建成的母婴设施全部录入到高德地图及母婴室地理信息系统,为群众快速查找利用提供便利。

保障母婴权益,加大母婴设施建设力度,给母婴提供一个更好的休息环境。母婴室的普及与设立,不仅是响应国家全面“两孩”政策,也是民心工程,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力争到2019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与此同时,市卫计委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我市母婴设施的布点位置,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和母乳喂养的知识,进一步提高百姓的知晓率。

全媒体记者:方明辉 / 通讯员:阮君君

编辑:姚喻 / 校对:杨振华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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