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黑车司机撞人后逃跑,50万保险打水漂.....

开车撞了人,丝毫没有停车的意思,反而加快速度逃跑。2月17日晚,207国道宜城市民政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案发4个小时后,‪警方于当晚‬破获,肇事司机刘某被刑事拘留。

2019年2月17日晚,天正下着雪,刘某用他的这辆小型普通客车拉了4名乘客从宜城市区沿207国道向襄阳市区驶去。‪19‬点左右,当车辆行驶至民政村路段时,与一辆在右侧同向行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刮碰,将人力三轮车连人带车撞倒在地。但刘某并未下车察看,而是加速向前逃走。

事故发生后,宜城市公安局很快接到群众报案,小河派出所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秩序,抢救伤员。22点伤者家属打来电话,称其父亲王某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小河派出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宜城交警大队作了汇报。

人命关天,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全警出动,成立交通肇事逃逸侦破专班,兵分三路,迅速开展侦破工作:一路到医院提取死者衣物等证据,一路到事故现场进行二次调查取证,一路去调取207国道沿途视频监控。

民警经过多次信息筛查,终于锁定肇事车辆。随即,民警传唤了肇事车车主刘某。面对民警讯问,刘某开始装聋作哑,拒不承认撞了人。民警让他看了视频监控、双方车辆碰撞的痕迹比照,在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其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

经了解,肇事司机刘某,今年54岁,宜城市南营办事处人,购有一辆北京牌小型普通客车,专门用来跑“黑出租”挣钱。

据悉,刘某的这辆小型普通客车购有交强险和50万元的商业保险。办案民警对刘某肇事逃逸的做法十分不解,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应当报案和抢救伤员,而刘某却选择逃逸,不仅购买的保险打了水漂,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目前,事故成因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记者: 小辉 通讯员:陈洪清 编辑: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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