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免费停车位不见了!业主物业再起争执

私家车越来越多,小区的停车位也越来越紧张。因此,不少业主都希望小区多一些免费的停车位。前不久,襄州一小区的业主就表示,小区地面上原有的免费停车位不见了。

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与东升路交汇处附近的世纪荣华小区,是一个既有住宅区也有商业区的小区。前不久,为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中意佳物业公司,开始对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实行收费管理。一些暂时还不想购买或者租赁地下车位的业主表示,地下车库归开发商所有,物业应该在地面上设置车位,允许业主停放。

世纪荣华小区业主表示,小区内上面应该有220个车位,现在搞不清在哪儿了。 

但在世纪荣华小区住宅楼范围内,除了绿地和道路,地面上并没有施划停车位。在小区北侧紧邻钻石大道的商业门面房前,倒是施划了不少停车位,可物业公司表示这部分车位不属于住宅业主所有,而且开发商仍然有资格收费。

物业的说法,业主们不能认可,他们认为,这是物业和开发商为了让业主购买、租赁车位,故意抹去了本应设置在小区地面上的车位。

世纪荣华小区业主表示,当时他们没有入住之前,这里规划的有车位,入住以后弄绿化的时候把车位更改了。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查阅了世纪荣华小区的规划档案图发现,当初规划时,世纪荣华小区配建的就是地下车库。住宅楼之间的地面上,根本就没有规划地面停车位。这样规划,一方面是考虑到人车分流,让居民在小区内更加安全;另一方面也是增加小区绿地以及活动场所,让居住环境更有品质。

而据房管部门介绍,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即使地面上规划的有车位,开发商仍然有权收费。因此,小区内地面上规划车位,对业主并不有利。如果后期业主们愿意在公用场地、或者内部道路上设置车位,也需要经过全体业主讨论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周杰 / 校对:姚喻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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