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该不该拥有对学生的惩戒权?

提起老师这个职业,大家都会想到辛勤的园丁,无私的付出。可面对如今越来越难管的学生,老师们该不该拥有一定的惩戒权呢?因为面临的风险太大,如今的老师们不再举“戒尺”了,罚站不敢罚久了,批评不敢说重了。在今年全省的两会”上,教师“教育惩戒权”的缺失以及“校闹”现象,就引起省人大代表们的关注,呼吁赋予老师们一定的“惩戒权”。

在今年湖北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就建言,尽快制定《湖北省中小学管理条例》,赋予教师一定的教育“惩戒权”,合法保障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依法维护教学秩序,推动依法治教。

周洪宇表示,近年来“教育惩戒权”和“校闹”事件,折射的是在当下中小学教育管理中缺乏法律规制,学生犯错教师没有法律赋予的惩戒权,导致教师不敢管成为普遍现象。

而近几天来,周洪宇的这一建言,也通过网络传播,在教师中间引起了反响。从教31年的乔双珍老师就表示,这一建言说到老师们心坎上去了。

“如果这个建言能够得到大家重视的话,老师就可以放开胆子对学生、班级进行管理,并不是说要体罚学生。”昭明小学老师乔双珍说。

乔双珍表示,近十年来,面对一批又一批的独生子女学生,她感觉越来越难管理了。过去那种严管严批评,甚至一些比较轻的惩戒,现在都不敢用了。取而代之的是赏识教育,对学生只有提醒、鼓励了。但从教师的内心来讲,她是赞成老师应该拥有一定的惩戒权。并且很多家长给她发微信表示,老师在不伤害孩子自尊心的情况下,可以随便批评他,她认为所有的批评都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因此就把很多词语进行调整,批评就是提醒。

采访中,不少老师就表示,近几年来,有个性的家长是越来越多,家长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每年每个年级都会或多或少遇到一些家校之间的纠纷,这多多少少会给老师们的管理带来困扰。

那老师们到底该不该拥有“惩戒权”,学生和家长们又是怎么看待呢?

有的小学生觉得适当的惩戒,比如说,偶尔抄题是可以的;但拳打脚踢不能接受。还有的小学生觉得,希望老师可以幽默一点的,温柔老师可以减压;严肃的老师,会增加很多压力。

学生家长蔡女士则表示,侮辱性语言不能接受,因为它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如果体罚用戒尺打一下,作为家长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拳打脚踢不能接受,并让学生知道错误的原因。

而对于老师们的担忧,家长们的顾虑,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就认为,湖北应尽快制定《湖北省中小学管理条例》,明确政府职责,创新学校治理机制,依法建立教师保障机制和校园安全联动机制。维护教学秩序,教师尊严,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其实,2017年3月20号,山东青岛率先在全国实施《青岛市中小学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小学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

全媒体记者:方兵 / 通讯员:方颖

编辑:周杰 / 校对:姚喻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