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让丈夫 “试驾” 夫妻双双被处罚

1月16日14时,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九集镇旧县铺村委会门口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突然在离执勤点5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驾驶员下车准备离开,民警立即追了上去将驾驶员现场控制,在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陈某称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正在学习驾驶,当天自己和妻子代某一同去县城办事,回来的路上妻子代某为了让陈某练练手,把车交给了陈某来开,结果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陈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一千元,并拘留五日,陈某的妻子代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被处罚一千元。

陈某和代某因为自己的一时侥幸付出了代价,在此交警也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拒绝无证驾驶。

全媒体记者:谢洋 / 通讯员:邓丽

编辑:姚喻 / 校对:周杰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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