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团购服务费该不该交?

团购,意味着有很多人组团购买,这样或许能够享受点优惠。然而,有市民发现,到襄州一些楼盘购房,即使一个人去购买,售楼部方面也表示要按照团购的方式购买,但前提条件是交纳一笔价格不菲的团购服务费。

本月上旬,市民杨女士来到襄州区钻石大道时代天街售楼部看商铺,在销售人员的一再鼓动下,杨女士签订了一份团购服务协议,当时交纳了一千元的费用,后期需再补交2万元的费用。

团购服务约定,杨女士交纳两万一千元的费用,这笔费用均没有列入房款之中,只是能够享受开发商发放的代金券等大礼包。而杨女士选购的所谓商铺,仅有5个多平方,售价需要8万多元。前思后想之后,杨女士觉得自己上了销售人员的当。

杨女士随后多次找到时代天街售楼部,要求取消团购服务协议,退还自己交纳的一千元团购服务费,遭到时代天街售楼部的拒绝。面对记者的采访,这里的工作人员更是装起了糊涂,称不是他们的销售人员。

目前,杨女士已将自己的遭遇投诉到襄州区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要求处理。

事实上,从今年八月份开始,襄州区的楼盘陆续出现类似时代天街售楼部收取团购服务费的做法,而交纳团购服务费甚至成为购房的前提条件。在普通市民看来,售楼中心就是卖房的,还以所谓的团购名义收费,其实就是变个花样收钱,目的是逃避房管和物价部门的监管。最初,当地房管和物价部门态度还比较明确,认为开发商只能收取房款、中介机构只能收取佣金。否则,均是违规行为,并责成开发商及销售公司退还收取的团购服务费。可后来,两个部门却出现了分歧。

襄州区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说:“由价格部门来处理这个事情,在房价以外额外收取的费用,他收了以后,我们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权利和法律依据去管。”

襄州区物价局副局长苏文说:“我们认为这个团购费是自愿交的,没有突破房价都可认收,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说不该收团购费,你问一下他们,找一下法律依据,他们有他们的说法,团购费没有列入定价目录。”

正是因为两个部门互相矛盾,甚至相互推诿的态度,让襄州区境内楼盘收取团购服务费的现象此起彼伏,以至于近期当地一些开发商和销售公司又冒出了信息服务费的新名目,让买房人难以接受。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苏琦琦 / 校对:王晓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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