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酒驾同车不劝阻 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月17号晚上,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按照上级部署在樊城解放路路段开展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集中行动。晚上8点30分左右,一辆小轿车从一桥方向由西向东行驶过来,离民警设置的检查卡点还有100米左右时,轿车却突然停下。

民警看到从驾驶座上跳下一名男子,弃车而逃。

民警一边追,一边大声警告男子停下,但驾车男子不顾民警的警告,也不顾夜间道路上奔跑的危险,沿着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逆向朝樊城一桥头方向狂跑。

最终男子跑了50多米后,在人防路口处还是被追随而来的民警抓获。

民警对驾车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驾车男子李某当晚在襄城与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一点白酒,饭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途径樊城解放路时,同车的朋友提醒他,前面有民警设卡盘查,司机李某害怕被查处酒驾,于是弃车逃跑,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抓住。

最终,李某被樊城警方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虽然同车人员已经离开现场,民警无法核实司机的这个同车朋友到底知不知道对方是酒后驾车。但民警还是要提醒市民,对于类似情况如果同车人员知道司机是酒后驾驶,必须要进行劝阻。

如果同乘人员,明明知道司机是酒后驾驶,不光没能劝阻,反而提醒帮助司机继续违法驾驶的,同样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全媒体记者:贵勇

编辑:姚喻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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