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救火反被处罚 原因是……

本周一,在海容幸福里小区执勤的魏师傅,突然发现治安岗亭内冒出浓烟,紧急时刻,他赶紧采取措施灭火,由于发现及时,岗亭内只有取暖器等设施被烧毁。至于起火的原因,魏师傅怀疑可能是由于岗亭内电线乱接,导致的电器失火。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物业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对他下达了罚款通知,记者在魏师傅提供的《公司员工违纪惩罚通知单》显示,物业公司以“使用电暖器不当”为由,对魏师傅本人罚款200元,并赔偿取暖器一台。

对此,海容幸福里物业公司认为火灾是魏师傅引起的,即使事后采取了措施还是应该接受处罚。

对于物业公司的说法,魏师傅不认可,并声称可以调阅当时的监控视频一辨真伪,而物业公司没有就此作出回应。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罚款应该是由具备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为,那么用人单位的性质不是行政机关,因此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所以,无论这起电器失火究竟是谁造成的,物业公司都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目前,魏师傅虽然无意为了200元与物业公司对簿公堂,不过,他本人已经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以示抗意。

全媒体记者:梁鹏

编辑:姚喻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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