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后有人因喝酒死亡,需担责或赔偿吗?

前两天,酒后失踪多天的90后小伙儿胡某,最终在汉江中被找到,一个年轻生命的离去让人唏嘘。事实上,生活中喝醉酒的引发的状况更是层出不穷。

今年正月初五晚上9点55分左右,在长虹路上,一辆高速行驶的车辆,车门突然被打开,一名男子从车上滚了下来。

原来,就在当天晚上男子和弟弟、母亲一同走亲戚。晚上聚会时,男子喝了不少酒。就在坐车回家途中,醉酒男子和同车的亲人争吵起来,在被亲友数落后,一气之下跳了车。

今年3月21号凌晨,在汉江路与春园路交叉口,民警接到报警称,一辆车停在路口不动,驾驶员似乎在车内睡着了。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车门紧锁,车内只有一名男子坐在驾驶座位上,但任凭民警无论怎么样敲打门窗就是叫不醒。不得已,民警最终从开着的天窗进入车内,才将车门打开。此时,无论民警怎样叫喊推搡,男子还是醒不了,显然男子已经出现了酒精中毒的迹象。

随后,经过酒精测试之后,男子每百毫升血液里面酒精含量达到了249毫克,属醉酒驾驶。最后这名司机因为醉驾而受到了刑事处罚。

无独有偶,本月5号,在襄城二桥头东侧的环城西路上,一名男子卧倒在寒风之中,身边满是呕吐物。民警发现男子身上一股酒气,但不论民警怎么扶,男子连坐也坐不住。

因为当时夜间最低气温已经降得非常低,如果放任男子躺在户外难免会出现意外。不得已,民警通过男子随身携带的电话与其家人取得了联系,并得知该男子是被当晚一同喝酒的朋友“落下”了。由于男子醉得不省人事,民警只能和急救人员先将男子送至医院救治。事实上,几乎每个星期,本市警方都会接到类似的因为醉酒而引发的各种求助。一些则不仅仅是闹剧和丑态,还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更有一些也早已突破了法律的底线。

而且,不论是酒局的组织者还是共饮者都一定要看护好醉酒者,尽到“生命安全的注意义务”。不然,就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上,酒桌上主人家担心客人未尽兴,劝客人多喝两杯酒本是人之常情。但失了分寸,将劝酒变成了强人所难。甚至是醉酒后,没有看护好醉酒者发生了意外,那么不论是酒局的组织者,还是一同喝酒的人,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今年的7月10号,南漳法院审结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就在今年4月8日,南漳人郝某夫妇邀请贾某、廖某等共计5人到家中吃晚饭。就餐时,除郝某妻子外,其他几人均有饮酒。餐后,贾某独自一人驾驶摩托车时撞上公路中心隔离护栏上,致其当场死亡。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此次事故为单方事故;经交警大队调查,认定此次事故贾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贾某父母将郝某夫妇及同桌吃饭的其他4人一同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郝某等人与贾某共同饮酒行为虽并不必然导致贾某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但该行为造成贾某因醉酒而不符合驾驶机动车的条件,增加了其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郝某夫妇作为宴请方,同桌其他4人作为共同饮酒人,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危险结果,且郝某等6人明知酒后驾车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贾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对贾某死亡的后果之间具有间接、次要的因果关系,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虽然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在一些情况下,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其一就是明知醉酒人不能饮酒,在因喝酒的情况下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伤残、死亡的情况发生;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的,劝酒者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给予公平责任原则应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劝酒者无论是否知道对方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前者须承担较大责任。其二,就是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强迫灌酒等,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其三是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情况下,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但同饮人知道醉酒人喝多,语无伦次、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同饮者应劝阻其不要喝酒,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导致意外发生的话,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湖北文理学院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张颖杰介绍,即便酒席结束之后,酒席的组织者仍然承担这种安全保障责任,明知道组织的饭局有人饮酒过量,那么这个时候有效的办法就是联系他的家人护送他回家,派人来接他或者是安排专门的没有饮酒的人开车送他回家等,无论如何在明知道他人饮酒过量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时候,其他的清醒的人,尤其是组织酒席的人都负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说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仍然发生了损害,为了尽可能减少日后的纠纷,也可以做好一些周全措施来保全自己。具体来说,比如护送醉酒者回家,或是联系其家人来接,并保存相应的通话记录、录音等;如果是代为叫了的士,可以拍下的士车牌号,留下护送的相关证据等。

全媒体记者:谢洋 / 通讯员:梁政、官伶

编辑:苏琦琦 / 校对:胡俊卿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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