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平安创建深入民心 熊集村民主动上缴气枪

“公安同志,这是我五年前从网上买来的一支气枪,现在拿来交给你们,希望你们对我从轻处理。”12月6日,枣阳市熊集镇村民耿某用编织袋包好的一支气枪,走进熊集派出所值班室对民警说道。

经过民警的细心检测和查询发现,原来这是一把PCP气枪,即由高压储气室、高压排气阀、枪管、击发组等组成的一种预充气式气枪,使用铅弹射击。据来上缴的耿某介绍,这把气枪是他网上花5000元买来打猎用的,随着现在法律意识提高了,以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已经不再打猎了,所以这把气枪就一直放着,荒废了很久,部分组件已经丢失,但仍具有潜在危险性。

近日,枣阳市公安局集中兵力在全市范围内向群众们发放《枣阳市公安局平安创建致市民的一封信》。活动中,熊集派出所利用警民恳谈、大走访、街头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能力。正是民警的平安宣传植入民心,耿某才意识到自己私藏气枪属于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遂主动到该所上交该气枪。目前,鉴于耿某能够主动上交气枪,且无任何危害后果发生,该所民警依法对其免于处罚,此枪支已移交到枣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集中销毁,同时该所民警对耿某主动上交危爆物品的行为给予肯定和表扬。

在此,枣阳警方提醒:根据《枪支管理法》第46条规定,利用气瓶、弹簧、电机等形成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并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具备制式气枪的本质特征,应认定为枪支,并按气枪进行管制处理。气枪造成的杀伤力不容忽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不仅违法,而且对社会的危害性很大,害人害己。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涉枪等线索,警方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500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

全媒体记者:段云锋

编辑:姚喻 / 校对:杨振华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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