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十五不准”怀中揣 执纪者守纪“不含糊”

“小卡片随身携带,就好像随身带了一张‘护身符’,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举止,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优秀的执纪者,提醒我们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襄城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张忠拿到“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后由衷地说。

11月26日上午,襄城区纪委监委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放《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自律卡。

“纪检监察干部是管党治党的践行者,更应该以身示纪,其行为必须规范到位。”作为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该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张毅负责“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自律卡的发放工作,他向每一位前来领取自律卡的干部提醒道。

“不准接受监督联系、巡视巡察单位及有关个人和审查调查对象及其亲属等相关人员的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劵)、土特产品等;不准……”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龚少亚认真研读着自律卡的每条内容,他表示每一条都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保护,既是“警示卡”,也是“护身符”。

为确保“十五不准”入脑入心,该区还通过手机客户端、网站专栏等栏目进行转发、推送,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耳濡目染、心中有尺度。

“‘坚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持一岗双责,带好队伍;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是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立山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更是我们每位领导干部的行为准绳,我们一定要带头遵守、言出必行。”襄城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欧阳玉宏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共勉。

通讯员:余玮

编辑:王晓/审核:曾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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